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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结性验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0-22 】

各院属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各项目/任务负责人: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要求,为做好迎接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验收工作,学校将开展“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15个项目和31个任务和“机械行指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总结性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所有教育部和机械行指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项目和任务均应参加本次验收。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项目/任务责任部门对照教育部下发的《绩效评价要点》梳理工作进展,依次准备材料,统一编序、命名、压缩后于11月5日(星期一)之前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交A-706室。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验收小组将于11月6日-8日对各部门纸质材料进行验收。11月15日(暂定)项目/任务负责人要进行专项工作汇报。

二、验收资料清单

任务/项目:A.总结性报告B.佐证材料C.典型案例

三、其他要求

1.《总结性报告》请从下几个方面着手汇总:项目/任务情况概述;三年以来的进展情况;绩效指标发展与完成情况;后续的问题;需要学校的支持。报告要有数据分析、定性描述,凝练3年建设成果,体现项目建设增量,查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字数不少于5000字。

2.佐证材料要求:教育部绩效指标以外的佐证材料可以列入材料清单但不用提交,放在各部门以备评审组抽查。验收结束后,各纸质材料将返还各部门,请妥善保管各类资料,以备市教委对我校的整体验收工作。

3.典型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情况、具体做法、成果成效、问题探索等四个部分,题目可自拟,体现学院和项目特色,体现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典型案例应主要采用纪实叙事方式,说明性图片不超过5幅,字数3000字左右,要求图文并茂,尽量采用文字、照片、柱状图、饼形图、曲线图、表格、剪报等不同表现形式。

4.提交材料时请以具体的项目/任务为单位整理,同一部门承担多个任务/项目的请分别整理并编序。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

联系人:张馨丹

联系电话:61879291/15683452963

联系邮箱:715291300@qq.com

附件:1.《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

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项目/任务》

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行指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


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