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14 点击数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渝教改发〔2026〕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第十二批试点项目申报和第十批、第十一批试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批试点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试点项目申报对象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各高校及有关市级部门单位,项目组成员不超过7人(含试点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期只能承担1个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或研究课题,成员同时期参加的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

(二)申报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综改试点项目拟设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类别,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本年度综改试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区县申报的综改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高校及有关市级部门单位申报的综改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鼓励“双一流”创建高校有关人员聚焦创建工作积极申报试点项目,不受单位申报数量限制。鼓励市教育评价改革咨询指导委员会委员作为负责人申报试点项目,不受单位申报数量限制。

(三)申报重点和方向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场景下如何推进教育现代化,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难点、热点,参照试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试点项目申报名称,已有研究基础的可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自拟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试点期限和试点成果

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研究成果呈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和典型案例,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重大、重点试点项目结题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及3000字以内典型案例,一般试点项目结题须提交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及3000字以内典型案例。

试点项目要注重成果运用,注重经验成果的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把更多创新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形成案例材料,加强媒体宣传报道,适时开展现场观摩会或经验成果交流会,积极争取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争取有关国家部委简报刊发试点经验,面向全国进行推广。

(五)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试点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2.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2026年)》(附件3)纸质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寄送至:行政楼A601室,联系人曾浩淼15123013598;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enghm@cqipc.edu.cn。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遴选申报试点,确保本区域、本单位申报试点无异议,并给予试点项目支持。

2.制定方案。立项的试点项目应及时制定实施方案,1个月内将实施方案和相关情况上传至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要完善工作机制,实时报告试点项目进展,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3.强化管理。试点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申报书组织开展工作,做好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市委教育秘书组秘书处(市委教育秘书组秘书处)委托市教育综改研究中心集中开展中期检查,切实加强过程管理,课题组需按要求提交中期报告书(附件6)。

二、第十批和第十一批试点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24年度公布立项的第十批综改试点项目,均需参加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课题除外);2025年度公布立项的第十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根据自身进展情况自愿申请是否参加此次结项评审,从严把控;前期已申请延期至今尚未结项的试点项目,2026年必须完成结项,此后不再接受延期结项申请。

(二)结项要求

1.必备条件。按照试点立项申请书内容,全面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研究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试点项目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典型案例等文本撰写。

2.具体要求。重大、重点试点项目结项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及3000字以内典型案例,一般试点项目结题须提交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及3000字以内典型案例。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佐证材料。

3.所有结项材料需装订成册,不超过200页。

4.如申请免于结项评审,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审核确认。

(三)结项材料

1.试点立项通知文件及申报书;

2.《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5);

3.试点项目研究报告;

4.试点项目咨政报告;

5.试点项目典型案例;

6.其他研究成果(出版的学术专著著作、研究论文等);

7.有变更事项的需单独提交相关申请表(附件7);

8.重大、重点试点项目研究情况现场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制作PPT(非必须),重点介绍试点项目研究成果、政策建议等。

所有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件10),材料纸质件需加盖公章。市教育综改研究中心将在市委教育秘书组秘书处领导下组织专家开展综改试点项目结项评审工作,通过结项评审的试点项目,将办理结项手续,由市教委发放结项证书。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2.报送方式。结项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寄送至:行政楼A601室,联系人曾浩淼15123013598;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enghm@cqipc.edu.cn。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为试点项目研究在工作时间、条件保障上提供支持,确保应结题尽结题、不留遗留问题。需延期参加结题评审的试点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督促课题研究组实施整改,并书面申请延期结题。相关试点研究组要进一步夯实课题研究基础,强化试点研究成果意识,确保形成高质量咨政报告和典型案例。

附件:1.第十二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选题指南

2.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信息汇总表

3.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2026年)

4.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

5.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结项报告书(2026年)

6.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报告书(2026年)

7.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变更申请表

8.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撤项申请表

9.免于结项评审申请表

10.结项评审材料制作规范

发展规划处

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4月14日